山西“五个全力”推动畜牧兽医工作
晋农办牧医发〔2021〕63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1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202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布局和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三农”工作总思路,紧紧扭住一产高速度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提升畜产品供给、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保障、畜牧兽医工作水平,以强有力的工作蹚出畜牧业转型出雏形新路子,努力实现“畜牧业新增产值110亿元,畜牧业增加值达到417亿元左右;新增畜产品85.8万吨,畜产品总产量达到413.2万吨”的目标任务。
一、 全力提升畜产品供给能力
(一)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健全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开展晋汾白猪种质提升创新联合攻关,实施能繁母猪补贴和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场建设,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820个,推动已建成生猪规模场投产达效,完成国家和省去年投资建设的80个养殖场验收工作。落实生猪大县奖补政策,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名进行奖补。开展支持生猪生产发展“17+2”政策落实情况大督查,推动养殖用地、抵押贷款、环评审批等政策落实。全年生猪存栏增加207万头,达到776万头;出栏增加332万头,达到1130万头;猪肉产量增加38.9万吨,达到101.7万吨。
(二)保障禽肉禽蛋产品供给。培育蛋、肉鸡产业联合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中小养殖户开展专业化生产。培育旗舰型优质蛋品、禽肉加工龙头企业,创建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发展畜禽规模养殖,新建肉禽养殖场110个、蛋鸡养殖场160个。鼓励肉鸭、鹌鹑、鸽子等特色禽业发展,开展特色禽业专项调研,制定出台支持政策。2021年肉禽出栏增加6644万只,达到23000万只;禽肉产量增加9.3万吨,达到32.2万吨。蛋鸡存栏增加800万只,达到10064万只;禽蛋产量增加16.2万吨,达到125万吨。
(三)夯实牛羊产业发展基础。千方百计增加优良基础母畜,推广“户繁场育、山繁川育”模式,在东西两山建设一批牛羊繁育基地,将能繁母畜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以上。大力推进舍饲养殖,在沿黄19县推广适宜于舍饲半舍饲养殖的肉牛肉羊新品种。开展牧区轮牧,季节性休牧和重点区禁牧试点工作,重点在牛羊生产大县选择6个县进行试点,今年要制定方案,划分区域,取得初步经验。发展牛羊规模养殖,新发展牛养殖场766个,羊养殖场600个。全年肉牛存栏102.3万头、出栏58万头,分别增加23万头、10万头。肉羊存栏1168万只、出栏690万只,分别增加199万只、117万只。牛肉、羊肉产量分别增加1.6万吨、1.8万吨,达到9.0万吨和10.35万吨以上。
(四)加快奶业强省建设。支持奶牛规模场发展,新建80个奶牛规模场,改扩建50个家庭牧场。支持开展奶牛联合育种和后裔测定,实现存栏500头以上规模牧场测定全覆盖。提升奶牛选种选配、分群饲养和精准饲喂水平,提高泌乳奶牛单产。鼓励具备条件的规模牧场开展乳品加工试点。制定出台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启动生鲜乳质量第三方仲裁检测试点工作。做好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生鲜乳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购销双方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规范生鲜乳经营秩序。推广试行生鲜乳电商冷链直销新模式。2021年奶牛存栏增加4万头,达到42万头;奶类总产量增加18万吨,达到135万吨。
(五)实施畜牧产业振兴工程。加大对脱贫摘帽地区畜牧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到政策项目、科技服务、金融保险、产销衔接等帮扶力度不减,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开展扶贫县畜牧产业“回头看”活动。摸清已建成畜牧项目情况,分为“巩固、提升、转化”三类推进建设。开展“龙头企业带万户”产业扶贫活动,引入龙头企业与养殖户组建联合体,构建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开展畜牧产业进新村大调研,切实摸清现有村庄发展畜牧产业意愿,并根据环保和土地资源状况确定各村畜牧主导产业,形成今后畜牧业发展项目清单,扶持各地积极发展特色产业。
二、全力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六)推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制定省级年度行动计划,组织召开省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各市各部门工作。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组织5市修订完善“十四五”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建设市级专项规划,37县(市、区)制定“十四五”专项实施方案。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全年新增优质饲草10万亩,培育5个现代牧草龙头企业,在朔州市打造1个带动全省辐射全国的省级饲草交易平台。进一步修订完善“山西省生态畜牧示范场建设标准”,扶持建设10个高标准牛羊肉源基地、20个优质奶源基地,乳品产量力争达到90万吨,肉制品产量达到45万吨。
(七)加快晋北肉类出口平台建设。加快陆港出口平台建设,完成北肉冷链加工园1期项目,引进3个以上国内优质肉类精深加工企业。办好第四届怀仁交易大会,升级怀仁肉类交易大会为省级活动,交易会覆盖所有市县、所有畜种、所有产品。加快文水牲畜交易市场、吕粮山猪等6个已明确的出口基地建设进度,积极与海关部门沟通建设一批符合出口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力争全年进出口肉类达到2万吨以上,交易额达到10亿元。
(八)开拓畜产品消费市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召开山西特色畜产品推介会,组织各类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与当地首农、天津二商等对接。在省内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农村代销点等开设山西畜产品特色专柜,集中销售优质畜产品,全年力争新增专柜1000个。开展全省知名畜牧产品推介活动,每县至少推荐一个品牌,利用网络带货形式加以宣传推广,形成一批如右玉羊肉、平遥牛肉、上党驴肉、大同兔头等区域公用品牌。
(九)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转型要求,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再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规模示范场4个。支持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新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536个,规模化养殖比重由2020年的54%提高到57%。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推广,鼓励畜牧企业申请“三品”认证。开展现有技术标准清理整顿,杜绝为成果而制定的标准,修改制定一批以适应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人群营养需要的畜禽生产标准。
(十)提高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养殖全过程机械化技术指导,推进畜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支持工程防疫、智能饲喂、精准环控、畜产品自动化采集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健康养殖和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技术试验示范,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等环节机械化水平。推动将生猪生产所需农机装备全部列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优先补贴,探索生猪生产成套设施装备补贴新路径。
(十一)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全省完成698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加快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高平市、泽州县、太谷区、山阴县、应县5个大县的项目建设和验收,基本完成阳城县和榆次区项目建设任务。在全省统一推行“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及消纳还田台账”,实施规范化管理。完成好农业农村部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力争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6%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全力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十二)毫不忪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落实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及时规范做好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严格执行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闭环防疫监管。继续开展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非洲猪瘟全覆盖监测活动和高风险区域入场采样工作。实施养殖龙头企业非洲猪瘟自检报告制度,实行动物疫情周报,严格落实疫情报告、举报核查等制度。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建立清洗消毒操作技术规程,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病死猪掩埋场点等,开展彻底清洗消毒。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关违规行为。
(十三)扎实抓好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统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结核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强化基础免疫、监测预警和消毒灭源工作,确保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制定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全面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加大牛结节性皮肤病、非洲马瘟等防控力度,坚决防范外来动物疫情输入。
(十四)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畜禽标识等工作。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推进强免疫苗直补改革。
(十五)全面加强动物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夯实产地检疫基础,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保证染疫动物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确保上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明确活畜禽移动监管措施要求,促进活畜禽有序规范流通。调度13个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道口建设和运行情况,落实落细查验工作,构建入省的防疫关。加强运输动物车辆备案动态管理。
(十六)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明确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生产经营者责任,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指导已建成的无害化处理企业正常运转,根据畜禽养殖合理布局一批新的无害化处理场,并配套建设收集点,在偏远山区、散养区、屠宰场分别建设一批无害化处理场。做好无害化处理数据信息平台对接工作,构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养殖企业(户)或屠宰企业、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企业四方联动机制,实现从病死畜禽报案、收集、跟踪、监督、入库、处理等环节监管,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善补助政策,明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和内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无害化处理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资本投入、用户付费的投资运营体系。严厉打击随意抛弃或加工病死畜禽、套取无害化处理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全面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净化。落实分区防控的各项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分区防控政策措施。全面推行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标准,组织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推进省级和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示范工作,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动物疫病,示范带动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
(十八)持续强化动物防疫能力建设。抓好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续展考核、检测比对等工作,推进市、县两级全部达到生物安全Ⅱ级实验室建设标准,全部具备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在生猪和牛羊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选聘一批高素质的动物防疫专员。做好执业兽医考试、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和培训工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每县建设1个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畜牧兽医工作的有效补充。开展动物防疫机构效能评估工作。
四、全力提升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九)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全年完成监督抽检200批次。开展养殖环节自配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原料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以牛羊为重点开展“三查一打”“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制度,促进饲料产业提档升级,加快生物饲料开发应用,支持研发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指导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饲料等畜牧投入品生产供应,保障正常生产流通秩序。
(二十)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做好过渡期内兽药委托生产监管,严格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等程序,规范兽药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山西省2021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和非法使用抗菌药及禁用化合物行为。加强新兽药临床试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等违法行为。加强兽药产品生产、经营环节追溯管理工作,推进养殖环节开展兽药产品使用追溯试点,大力推进兽药电子追溯管理。严格落实休药期规定,继续扩大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全面落实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减少抗菌药的使用量。
(二十一)推动饲草产业化发展。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抓好右玉草原禁牧补贴奖补。落实“粮改饲”,大力发展饲草料生产,发展专用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种植,全年新增优质饲草种植面积15万亩左右。实施“苜蓿发展行动”,新发展集中连片500亩以上苜蓿种植30000亩,按照每亩600元标准继续给予补助。创建提升饲草加工能力,重点扶持2-3个大型饲草龙头企业,新培育一批规模化饲草加工企业。加强牧草加工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牧草企业建设草棚草库,配套饲草收获、加工、贮运等机械设备。创建饲草配送企业,针对封山禁牧地区,力争每个区域建设1个配送企业。
(二十二)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屠宰企业“两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清理整顿不达标企业。开展屠宰场标准化示范创建,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要求,对现有屠宰场进行限期达标改造,年底改造25个。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场,推进养殖与屠宰相匹配,今年配套建设屠宰场5个。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委托屠宰行为,开展风险监测,强化行刑衔接。加强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行为。
(二十三)加强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修订完善《山西省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导则》,建立健全畜禽屠宰企业、畜牧兽医类实验室、畜禽养殖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粪污处理企业“一台帐三清单”制度。扎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抓好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粉尘防爆整治工作。指导做好畜禽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产生的气体安全防范,沼气池、液氨制冷屠宰企业等防火、防爆工作。完善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防范重大生物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畜牧兽医领域生产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五、全力提升畜牧兽医工作水平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生产任务分解到有关县,确保完成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加强产业发展项目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研判、一通报工作机制,对完不成任务的要约谈问责。实行省级处站长联系市县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导引领畜牧兽医事业发展。
(二十五)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建设山西畜牧大数据平台,整合各类统计和信息平台,与国家和市县乡村数据贯通。建立调度监测制度,完善统计监测内容,将畜牧有关内容全部纳入范围,确保应统尽统。推进省部共建及监管监测一体化,加强规模养殖场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的备案,与行政许可和项目管理等挂钩。主动对接统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数据联通,确保增加值增有实物、加有支撑。
(二十六)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梳理总结“十三五”期间畜牧业项目实施成效,摸清家底,找准短板,进一步理清“十四五”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制定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使用项目资金,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严格资金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安全有效。
(二十七)加强畜牧兽医法治建设。全面落实《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启动《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改,年底完成修改任务。
(二十八)加强科技支撑。组建猪鸡牛羊专家技术团队,围绕良种配套良技良法,重点推广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人工授精、良种选育、微生物发酵、无抗养殖、苜蓿青贮、疫病防控等七项技术。加强与畜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产业技术体系的协作,开展生猪生产恢复、肉牛肉羊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战略问题研究调查,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与山西科技出版社合作,组织专家编写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用的养殖丛书,让更多农户加入养殖大军。大力推进畜牧碳中和工程试点,在全省选择3个企业开展节能改造,以新能源技术降低畜牧业能源消耗。
(二十九)加强畜牧宣传工作。要把宣传作为重塑畜牧系统形象的重要抓手,在全省上下广泛开展一场大宣传活动。大力总结宣传山西省在畜产品保障、畜牧业转型发展、饲草料发展、疫病防控方面好做法、好经验,以亮点工作提高山西畜牧地位。举办生猪、家禽、牛、羊、饲草高层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和企业参加。推出一批优秀人物、优秀企业、优秀产品,利用媒介广泛宣传,为山西产品走向全国、全球营造氛围。要将畜牧宣传工作作为考核内容,年底予以加分表扬。
(三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整党风转政风转行风活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一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硬任务。深入开展下基层入企业大服务活动,省市县联动到养殖集中区、养殖场户,一地一企进行指导,全面宣传生猪、饲草、防疫等国家和省扶持政策。深入开展畜牧兽医监管体制、检疫监管、放管服后饲料兽药监管现状、牧业翻番等四项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把准问题症结,形成解决建议,以优秀调研成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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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